湖南某公司近期向我司定购半成品手工苏绣价值12万余元,双方互验资质后签署协议,应对方要求,我方暂收手工刺绣产品定金35%,事先协商货到验收后对方将余款补足。但自我方全额交货并经对方验收后,对方公司始终以种种借口推脱、拖延,使得清付余款的日期一拖再拖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我方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,在获得多方配合支持下顺利追回余款,事虽平息,但整个事件的经过却非常值得人深思和回味。为避免此类事件今后重复发生,我司现简单分析以供您借签。
不幸中的万幸
不论如何,对方至少是一家经工商注册、国家认可拥有经营资格、能承担风险责任的公司。再者,对方只是属于拖延,我方至少还有“庙”可寻,但万一对方使个“金蝉脱翘”,半年后即使将其逮捕归案,货款也早已被挥霍一空。
合法破产,赖得“合情合理”,赖得您无话可说
如若对方申请“合法破产”,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,其公司资产首先用于缴纳税款、员工福利工资、破产清算小组开销,然后再轮到普通债权人,如对方偷漏税,还需补足三倍左右的工商罚款和法院数倍罚金。经过上述“清洗”流程,该公司资产已所剩无几,此时您至多只是名义上的债权人,货款追回的希望几近渺茫。
合同和协议,毕竟只是一张纸
此时此刻,您也许很快就联想到了请律师、打官司。但事实上,由于部分地区存在相当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、或由于司法管辖权上的争议,或由于合同协议中的疏漏,使得这场争议将象“马拉松”似的缓慢进行,按目前行情,普通律师费5000元,名律师则需数万,再加上各种来回差旅费、日常开销,不需多久,就足以把您折腾的劳民伤财,身心疲惫不堪。如此等等,还没人敢保证您这场官司肯定能赢。
即使您赢了,“赢”得很可能只剩下了“名誉”
事实上很多情况是:您将赢了“官司”却输了“货款”,即使您要求法院强制其执行还款义务,于是他也“顺从”了,但每月仅还您50元,你又能拿他怎么办。切记:此时,您还不能动粗,否则被其“倒打一耙”,或许顷刻间您就成了被告。
没有多次深入合作经历,永远不要轻易的“货到付款”
现代激烈的商业竞争,使得商业利润已愈来愈低。因此我们建议您在有些情况下宁可不赚,也要落得个太平。切莫做“项羽”,赢了99场胜利,却输掉了最关键、也是最致命的一场,古往今来,许多生意人就是由此而一蹶不振,一衰而败。没有多次合作经历,请切莫相信任何类似“货到立即付款”的美丽传说。即使您类似我司追回货款,但资金已被压制、人员忙于奔波、整日心思不得安宁,这笔钱即使存银行还有利可图,因此这不得不算是一种很大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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